目前不管中医西医,新药层出不穷,可谓日新月异。作为一名专科医生,不能做到对所有的药物都熟悉了解。在临床工作中患者经常被问道:我准备怀孕,近来不舒服了,能不能用药?用什么药?别的医生开的药我不放心,能不能用?用药安全吗?等等。而且,目前绝大多数用药指导性文章都是针对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对“备孕期”妇女用药尚缺乏相关资料,在药物说明上也无这方面的提示,但“备孕期”用药选择并不是无章可循,而是有则可依。
什么是安全用药?
其实药物的使用是否安全,关键在于是否用药合理 。
什么叫做合理用药,我们知道,药物就像双刃剑,有两方面的作用。除了治疗作用之外 还会有副作用即在使用治疗剂量的药物时,伴随出现的与治疗疾病目的无关而又必然发生的其他用。 药物的治疗作用与副作用都是其本身所固有的药物特性,它们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治疗疾病的目的而改变 。合理用药的目的就在于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同时又要尽量减少其不良反应。
受精后1 周内,受精卵尚未种植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受精后8~14 天内,受精卵刚种植于子宫内膜,胚层尚未分化,这个时期对药物高度敏感,如果受到药物严重损害时,可造成极早期的流产;如果只是受到部分损害,可以有补偿功能,胚胎可以继续发育而不发生后遗问题。这个时期药物的影响是“全”或“无”。这时孕妇往往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可能服用了某些药物,大可不必过于忧虑,因为这个时期致畸的可能性很小。妊娠3~12 周是胚胎发育的重要阶段,各器官的萌芽都在这阶段内分化发育,易受药物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而致畸,例如,神经系统在受精后 1~ 2 5天 ,心脏在 30~ 40天 ,四肢在 2 4~ 46天最敏感。这个时期用药用药应谨慎。
对于“备孕期”的妇女,了解了以上知识,再遵循以下用药原则,恐惧用药的心情会有所缓解。
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开药时先给医生说明,我已怀孕或我准备做试管,让医生有所顾及。谓:少一句不如多一句。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但随便自行停药,缩短疗程则不可取。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听取医生建议,是否终止妊娠。对于某些副作用较大的药物,应咨询医生,是否需要停用药物一段时间后,再考虑妊娠。
4、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就是急病,也别乱投医。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尤其不赞成滥用保健品,吃了半天,不知吃的是什么东西,最终是赞助了厂家,忽悠了情绪,如能落个好心情也值,要是有个“仨好俩歹”后悔晚矣。新药因为应用时间短,临床经验少,除非必须,否则慎用。
6、 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医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药物,如有以上字样,应提醒医生是否能用。
7、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期待科学的进步可以使所有的新药在上市前都应提供适当的标记,表记出未孕、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的安全用药等级,使那些可以用于孕妇的安全药物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