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10时,包头丽人医院荣获“贵州省价格诚信单位”授牌仪式在丽人医院隆重举行。包头丽人医院被命名为“贵州省价格诚信单位”,据了解,全省共有20家单位受贵州省省物价局和省价格协会联合表彰,而包头丽人医院是区获此荣誉的一家医疗机构。
(市区、城区领导共同参加“贵州省价格诚信单位”揭牌仪式)
据悉,该院一贯坚持诚信服务,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推出了各项保证措施:把服务对象对价格的知情选择权放在首位,率先在门诊实行超市式服务收费清单、住院病人服务一日清单、杜绝红包、杜绝不合理检查及用药;设置投诉电话、投诉信箱,该院的这些举措使收费透明化、公开化、诚信化,真正实现让老百姓踏踏实实看病,明明白白收费。近年来,医院集体获各种荣誉,2007年医院建院初便首推门诊药房药品明码标价。先后评为“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诚信示范单位”、“价格诚信AA级单位”、城区“价格诚信单位”、“放心消费医院”。
(我院院长王钲致开幕词)
市物价局局长王文才、市卫生局局长赵坚、城区区委书记孙刘琳、城区政府副区长李飞、城区物价局局长郑路、中豪集团医疗副总裁祝清华教授、包头丽人医院院长王钲及包头丽人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授牌仪式。
仪式上,市物价局局长对包头丽人医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在讲话中首先祝贺包头丽人医院取得“贵州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同时感谢包头丽人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多年来在各项工作中付出的辛勤劳动与汗水。他指出:“近年来,我市大力打造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积极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为广大消费者努力营造无价格欺诈、无虚假宣传、无不正当竞争的公平和谐价格环境。在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包头丽人医院能够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获得“价格诚信单位”名副其实。希望丽人医院今后能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我市创建和谐的价格环境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揭牌仪式现场)
揭牌仪式上,包头丽人医院院长王钲表示:将以本次授牌表彰为契机,强化优质服务的宗旨,秉承诚信理念,遵章守纪,诚信服务,在今后的行医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严格遵守物价局的价格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和手术的明码标价,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在实际行动中珍惜“贵州省价格诚信单位”这一荣誉称号,再树包头丽人医院优质服务、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王文才、赵坚、孙刘琳、祝清华共同为包头丽人医院荣获“贵州省价格诚信单位”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