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小区封闭式管理?疾控专家为您支招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城乡居住小区
(院落)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第5号)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即日起对全市所有居住小区(院落)、农村集中居住区(散居院落)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应做好自身防护,要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集、不遛狗,禁止两户以上家庭聚餐,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文化、娱乐等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
二、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落实辖区内封闭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属地社区(村)组织落实,原权属企事业单位协助。农村要在每个村交通要道设立疫情防控检测点,建立乡(镇)守场镇、村管要道、组包院落的三级责任体系。
三、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人员进出实行门禁卡或出入证管理,非本小区(村)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并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快递(邮件)、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必要时,对小区(院落)实施分类管理。
四、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程单位、建设工地、居住生活小区等业主单位一律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接受社区(村)疫情防控监督。
五、抵达(返回)人员必须当天向所在小区和属地社区(村)报到,详细登记姓名、职业、门牌号、联系方式、来源地、来德时间、详细行程和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班(航)次等以及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德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责任。出租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管理单位,及属地社区(村)必须按规定落实防控责任,做好承租人员的管控,履行及时报告义务。对出租房发生的疫情,故意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禁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行为;已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租客的,规劝其延期返回包头。
七、业主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等一律暂停施工。路灯、电梯、管网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村)同意后实施,并对施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各类场所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溯源排查,切断传播途径,及时采取局部或全部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九、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市民群众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另行通告。
01
居家防控不放松
02
健康生活要保持
03
心理健康不恐慌
1.面对持续的疫情防控,有些人容易产生心烦意乱、紧张焦虑等负面情绪,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疲乏、入睡困难、睡眠浅及多梦等不适症状。当出现上述反应时,不要惊慌,不要过度担心:
一是可以通过向自己信任的家人和朋友陈述自己的心理反应,得到他们的安抚和理解;
二是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分散注意力,不过度关注疫情;
三是尝试一些平时没做过的新事物,如学做糕点或某种菜肴、画画等。学习新事物能够收获不一样的乐趣和平静。
2.如果你发现自己处于高度焦虑中,甚至出现肌肉紧张、不自主的身体震颤或发抖,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全身无力、无法入睡等不适症状,请有意识地让自己放松,你可以通过深呼吸、唱歌、放声大喊、洗热水浴、听音乐等方式让自己肌肉松弛、精神放松,从而改善症状。